交行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获中国银监会核准
兹提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日期为2012年3月23日的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行A股及H股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待非公开发行完成後,本行之注册资本将会增加,因此本行将就该等注册资本的增加相应修订本行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授权本行董事会於非公开发行完成後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文。
本行已於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於交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覆》(银监复[2012]695号),批准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4,262,726,645元,并同意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十八条修改为:「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本行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最高为74,262,726,645股」。
第十九条修改为:「本行成立後已发行普通股74,262,726,645股,包括35,011,862,63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占普通股总数的47.15%;以及39,250,864,015股内资股,占普通股总数的52.85%。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审批机构批准,并经香港联交所同意,内资股可以转换为H股」。
第二十一条修改为:「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262,726,645元」。
本行将尽快履行公司章程修改的工商备案及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相关手续。